4月15日,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赫某、关某、张某等11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是辽源市西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自2018年以来,被告人赫某、关某、张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手段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由此逐渐形成了以赫某、关某为纠集者,被告人张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争强斗狠,寻仇争霸,在公共场所结伙斗殴,目无法纪,随意殴打他人,连续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对公私财产和人身权利进行侵犯,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赫某、关某、张某等人先后在辽源市龙山区红旗剧场门前、西安区红城市场报亭附近、龙山区福妞烧烤、西安区凯旋王国等多个地点与他人发生斗殴,先后造成15名被害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毁坏车辆2台。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由于此案案情相对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面对黑恶势力,人民法院正义审判、除恶向善、绝不手软!此次公开审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对黑恶犯罪分子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的坚决态度,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不断向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辖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来源: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