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12月4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扩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情况,并对做好迎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及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推动有条件的领域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更好地转化为法治辽源建设的生动实践。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议事协调机构常务副主任,市委各部门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中省)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及法规科科长,开发区管委会法制机构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法规科科长,共125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