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主持召开平安东辽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
会议采取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指出,市域社会治理是指在整个市域范围内,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写入工作报告,发出了“中国之治”的最强音。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我县先后制定了《东辽县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任务分解表》《东辽县落实《吉林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区域特色工作指引》任务清单》两个工作指引,明确117项工作举措,构建了县级统筹实施、部门和乡镇组织推进、村和社区落细落实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责任链条。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协调联动,全面强化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能力水平。一要构建“五位一体”格局。二要防范“五大风险”隐患。三要坚持“五治融合”发展。
会议强调,要强化要素保障,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保障,压实责任链条。要强化政策保障,形成强大合力。要强化机制体制,提升工作质效。我们一定要认真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举措在东辽高质量落实,为新时代魅力东辽建设及更高水平平安东辽、法治东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张新桐 张鹏
编辑: 李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