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县法学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县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听取了县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宣读了东辽县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了东辽县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并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选举了刘洪涛同志为县法学会会长。
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主张,确保法学会工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目标不移。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聚焦深化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学交流等重点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辽、法治东辽贡献法学会的力量。
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张哲铭
编辑:李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