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伟国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会。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建设美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关于常态化选拔优秀“四方面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就抓好工作落实,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准确把握当前思想文化工作的形势任务,确保全面落实、见行见效,以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导东辽思想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笃学深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东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持续推动东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融合。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紧紧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理价值及法条亮点,有重点、有针对地学。要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有效打击黑恶犯罪。
会议指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中央引领干部工作理论、实践、制度创新的总结提升,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遵循和基本规范,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抓好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悉掌握具体规定要求,理解把握贯穿其中的思想内涵、精髓要义,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把握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本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着力构建科学合理敢为善为的干部队伍。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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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汪禹圻 王震
编辑:李 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