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对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道德与法治”,在充实各年级法治教育内容的基础上,组织编写法治专册教材,以加强宪法教育为主要任务,围绕学生需要面对的公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提炼教育主题,统筹安排各单元教育内容,形成自身特色,是学生“德法兼修”的重要载体。
把握宪法精神主线,增强学生公民意识
以宪法精神为主线。《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据此,法治专册教材编写以宪法精神为主线,通过对公民与国家关系的探究,将有关内容贯穿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教材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通过介绍“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宪法原则,说明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通过讲解宪法组织国家机构、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运行,说明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而让学生体认宪法的核心价值,初步理解宪法精神。第二单元着重讲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我们应有的态度。第三单元着重讲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以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这是对宪法精神的具体展开。第四单元明确提出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扩展。总之,宪法精神是贯穿全册的红线,是统帅全篇的灵魂。
增强学生公民意识。初中阶段公民意识教育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认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明确宪法确定的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的性质,初步形成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
为此,教材第一单元通过阐释“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要求学生行使“监督权力运行”的民主权利,增强人民主体意识;通过讲宪法的地位与功能,初步渗透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教育学生树立宪法至上观念,维护宪法权威。第二单元主要讲公民与权利及其关系,教育目标是增强学生权利与义务相一致观念。第三单元主要讲国家制度与国家机构,教育目标是增强国家认同,树立制度自信。第四单元主要讲法治的价值追求,教育目标是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形成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
体现法治教育特点,尊重认知发展规律
知识逻辑和生活逻辑相统一。教材在逻辑架构的设计上,围绕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这一生活主题展开。首先,从宪法与公民的关系入手,使学生体会宪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理解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核心价值;从宪法与国家的关系入手,使学生理解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崇高地位,从而增强学习宪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其次,具体阐释宪法的主要内容,即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制度与国家机构。最后,基于宪法和法律相关知识的讲解,引领学生领悟知识背后的法治精神,从而真正从内心树立法治信仰,真正具备法治思维,践行法治原则。这一总体设计不仅符合认知发展规律,而且与宪法文本的总体逻辑相吻合。
本册教材在具体内容的表达上,强调以学生个体的生活经验为起点,遵循生活逻辑与知识逻辑相结合的原则,使法律知识的同化与法治观念的树立在学生生活经验和认知结构中具有坚实的基础。教材每一框的结构设计,都以“运用你的经验”开始,通过问题导入具体的教育内容,并以“拓展空间”结束,体现基于生活—反思生活—回归生活的建构路径。
文本解读和案例分析相统一。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都以宪法文本为载体。在宪法教育中,让宪法回归文本,保持其法律属性,可以避免空泛的政治说教。初中学生已初步具备了对宪法文本的理解能力,因此,本册教材有别于小学阶段宪法教育的具体方式,重视对宪法文本的讲解。当然,宪法条文毕竟是抽象的,考虑到初中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身心发展实际,教材对宪法规范的讲解主要采取案例分析的形式,即结合案例创设问题情境,引发学生认知冲突,引导学生思考和探究,实现由感性到理性、由个性到共性的飞跃。选择的案例尽量贴近学生生活,或直接从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撷取素材,通过这一方式,使学生对于宪法文本做到入脑、入心。
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相统一。本册教材在阐释法律规范的同时,更注重促进学生法治思维养成与实践能力提升。例如,教材在讲国家权力时,强调权力有边界,“法无授权不可为”,行使权力不得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在讲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时,也强调行使权利要谨守边界,维护权利要遵循程序。对学生进行权利边界意识和程序意识教育,从而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本册教材还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行为能力。例如,教材第二单元讲了如何行使公民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第四单元讲了如何践行平等的理念以及如何维护公平、正义等。此外,教材还通过“方法与技能”“相关链接”“拓展空间”等栏目,指导学生向政府建言献策,参与网上评议政府,行使监督权,向人大代表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等等。
内容严谨与表述生动相统一。法律范畴有其严格的界定,法学理论有其严谨的逻辑。本册教材在呈现方式上,追求内容科学、逻辑严谨与表述生动的统一。教材各单元、各课的导言以散文风格呈现,增强可读性,保持一定情感张力,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材选取的案例,尽量保留一定的故事情节,讲究叙述方式,使其生动可读;教材正文部分对于观点的阐述,则力求科学严谨、简洁凝练。
突出法治教育主题,适当渗透道德教育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本册教材作为法治教育专册,在突出法治教育主题的前提下,也强调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将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框架内,通过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与学生关系密切的行为规范等结合点,形成“德法兼修”的教学方案,是实现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人民主权观念教育。人民主权观念教育既是道德教育的内容,又是法治教育的重点。在对学生进行人民主权观念教育时,首先要讲清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以及人民理应自觉守法的道理。在此基础上着重讲解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主权原则,同时还要讲解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帮助学生树立人民主权观念,增强其主人翁责任感,把个人利益与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为人民服务观念教育。为人民服务既是道德原则,又是法定义务,为人民服务观念教育是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共有内容。在对学生进行为人民服务观念教育时,首先要帮助学生理解为人民服务既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客观要求。在结合为人民服务道德教育进行法治教育时,要帮助学生理解法律义务的性质,不履行法律义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不是一般的法律义务,而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要求。我国公务员法也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规定为公务员义务的立法精神。教材着重讲解我国的国体决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务员的一切工作都应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准则,无论其职务高低,都必须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进行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衡量公务员工作态度的根本标准。
诚实守信教育。诚实守信既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原则,诚信教育一直是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点。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时,首先要说明“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规范,也是革命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并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不断赋予新内涵;教师可以引用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条款,说明诚信本是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道德规则,后上升为法律原则,而且其适用范围逐步扩大,不仅适用于契约的订立、履行和解释,而且最终扩展到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民事义务的履行,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道德的法律化,反映了人类社会生产协作和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在经济活动中,诚信功能的发挥离不开相应的道德观念,诚信道德观念的形成是民法诚信原则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教师应帮助学生认识道德和法律的互补关系,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结合。
此外,我们可以将拾金不昧、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赡养抚养等既是法律问题又是道德问题的教学内容作为“结合点”进行教学设计,还可以将“常回家看看”等立法热点,以及“见死不救”等道德和法律困惑,融入教材拓展内容,作为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结合点。
东辽融媒发布
编辑:许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