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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数字化社会下的协商议政

时间:2019-08-27 11:00:00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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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信息化发展,相继出台《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重大战略规划,提出了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决策和总体布局。建设数字中国国家战略的实施,使我国步入数字化社会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也对国家治理和人民政协协商议政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加快数字化社会下的协商议政,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政协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数字化社会下国家治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数字化社会全方位重构了我们生活的社会空间,改变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角落,为国家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重大机遇和创新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

数字化社会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思维。海量数据信息拥有巨大潜在价值,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数据思维。在数据思维下,国家治理要克服传统追求单一因果关系、经验治理的狭隘思维方式,强调数据是一切决策的基础的综合治理。同时,“互联网+”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基于“互联网+”思维,可以实施政府治理的模式创新、跨界融合。此外,“智能+”通过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助力社会和经济治理,将在构建全新社会治理模式与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数字化社会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新机遇。数据信息的深度、广度和快速获取,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精准闭环反馈机制实施提供保障,将极大地提升政府的精准治理能力。同时,“互联网+政务”为机构整合、资源集中、服务协同提供了一种新范式,使得以公众为中心的个性化服务成为可能,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方式、优化政务环境,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治理的传统模式。此外,数据是数字化社会的生产力要素,有力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有效提升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数字化社会对国家主权安全和意识形态治理提出新挑战。互联网已成为数字化社会下现代国家和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元素。网络虚拟空间也越来越被各个国家视为具有鲜明主权的新空间。在虚拟空间中,参与主体之间通过间接方式交流沟通,形成对现实世界中某一事件的观点和看法,反映了普通公众的意识形态,有些可能相悖于国家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已经延伸到了事实上的虚拟空间,带来了新的挑战。

数字化社会为公民有效和充分参加国家治理提供了新契机。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极大地降低了信息收集、发布和传播的成本,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诸多技术难题,民众呼唤政务公开的愿望愈加强烈。同时,政务数据信息蕴含着巨大价值,政府也可以借助数据信息的公开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诸问题的解决。此外,信息来源的广泛性、信息获取的多样性、信息传播的便捷性,民众个体可以无时无刻方便地传达自己的意愿,各类社会机构也可以及时地交换信息,拓展了国家治理主体的范围,推动国家治理主体多元化,拓宽和提高了公民参与国家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数字化社会下协商议政的多元路径

协商议政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协商议政的重要渠道,在发挥协商民主中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这为我们如何协商议政指明了方向。

协商议政时空界限的拓展。传统协商议政需要有固定会议室,并集中参与者在特定时间开展。数字化社会下,公众可以通过移动数字终端,对感兴趣的协商议题,随时随地了解和交流;议题协商的参会人员,可以通过远程会议系统等数字设施,在不同地理位置的不同会议室参与讨论和协商,使协商议政得到了空间上的拓展。此外,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喜好,在集中协商议政前,通过协商平台提交意见,也可以在集中协商议政过程中,随时加入交流互动、参与协商。议题协商的参会人员,也可以在集中协商前通过多种方式征求意见,消除了协商议政的时间限制。

协商议政参与公众的拓展。在传统的协商议政中,受场地空间的限制,参与协商讨论的只能是有限的小部分人。在数字化社会里,参与者可以通过数字终端在论坛、博客、微信等虚拟空间表达意见和观点,参与协商的公众范围从地域空间上得到拓展。同时,数字信息平台打破了传统协商活动的话语权和身份限制,公众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参与协商讨论,提升了参与兴趣,也因此拓展了公众参与的数目。此外,隐匿性也使公民能够克服机制和身份约束,得以最大限度地表达真实意愿和利益诉求,促进了协商议政的机会平等、参与广泛,充分实现有效协商、真实协商。

协商议政思维理念的拓展。数据思维是人类思维的重大变革,强调的是整体数据、相关关系以及非精确性,协商议政要汲取这一新思维,构建以数据为核心资源的协商议政模式。互联网以平等、开放、互动、协作、共享等为特质,与协商议政倡导的平等、自由、包容、共赢等协商民主理念相契合。“互联网+”强调的是跨界融合、万物互联,人民政协要适应“互联网+”的新要求,以“互联网+”新思维,打造“互联网+”协商议政的新机制。“智能+”将大大加快传统产业赋能升级,也必将促进“智慧政协”的建设,以“智能+”思维创新开展协商议政刻不容缓。

协商议政组织形式的拓展。网络议政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民主政治的新实践,主要形式包括:公共论坛、民意调查、开放式建言、微博问政等。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是人民政协开展网络议政的一种重要创新形式,是人民政协对特定的议题,以政协委员和相关党政部门负责人为主体,通过网络的方式或手段,有组织地、远程地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随着数字化社会的深入推进,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必将在人民政协协商议政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数字协商、智慧议政等则是值得探索和实践的人民政协协商议政的新形式。

东辽融媒发布

编辑:苏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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