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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11个 重点物种得到保护

时间:2019-09-01 16:00:0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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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巍峨耸峙。

  编者按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我国经过60多年的努力,已建立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但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由林业部门统一行使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职责。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进入新的阶段。

  守护自然生态精华,造福子孙后代。林业人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彤)8月23日获悉:省林业局摸底结果显示,目前我省已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11个,总面积覆盖全省国土面积近10%。通过抢救性划定和强制性保护,这些自然保护地基本覆盖我省代表性生态系统及关键节点,在重要自然地理单元代表区域均有布局。

  我省自然保护地类型多样,涵盖森林生态、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等,有效保护了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森林生态系统、泥炭藓沼泽湿地,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长江中下游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典型性地质遗迹、景观资源等,缓解了部分区域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的局面。一些濒危物种种群,如麋鹿,得到保护和恢复,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系统稳定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地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省林业局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改革工作重点,并已纳入到2019年省级重点改革任务清单。

  2019年上半年,该局已完成省级层面自然保护地职能转隶,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摸底排查工作,启动了部分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指导、参与了神农架国家公园试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新型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在我省已初具雏形。

东辽融媒发布

编辑:王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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