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酒驾醉驾反弹现象,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持之以恒开展打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夜间查酒驾和凌晨行动,集中整治与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城市、县乡、高速全覆盖、同部署、共整治,白天、夜间不间断、无盲区、全管控,常态长效,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为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请您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不可怀有侥幸心理去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小车摸黑前行想“隐身”,酒驾男“掩耳盗铃”终自投罗网!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内不定期开展大货车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4月10日21时40分许,三中队民警、协警在海尔大道与北兴路交会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路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从停车泊位驶出,且未开启车灯,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赫某神色慌张、言语含糊不清,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赫某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赫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辉南男子郭某因再次无证 酒驾"入班房"
4月25日,通化辉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开展扫黑除恶治理城区交通"乱象"专项行动中,查获一名再次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经执法民警现场酒精呼吸器检测,这名郭姓违法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0.9mg/100ml,属于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据执法民警进一步审查,今年1月份,郭某曾因无证 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本次属于再次无证 饮酒驾驶机动车,城区中队执法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对郭某做出了罚款27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名酒驾司机
4月12日21时45分许,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兰中队民警在延吉市太平街与丹明胡同交会处夜查执勤,在检查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面包车时,发现驾驶人吴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将其传唤至中队进行调查。
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吴某如实陈述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罚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东辽融媒发布
编辑:苏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