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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鲜明价值指引

时间:2020-01-16 10:00:00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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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节点,党中央、国务院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发展大势,颁布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公民道德建设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许多新突破,彰显了强大的思想力量,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提供了根本的价值指引,是新时代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公民道德素质迈上新台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坚持与时俱进,奏响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崭新乐章。自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以来,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道德水准明显提升,道德领域总体上呈现出向善向上的良好态势。然而,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一些新的道德问题陆续出现,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纲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一主要任务,鲜明回答了什么是新时代的公民道德、如何建设新时代的公民道德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顺应了发展大势、回应了社会关切,标志着我们党对公民道德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坚持敦本务实,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基本遵循。《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科学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道德建设的工作规律,特别提出了“六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既彰显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又赋予鲜明的时代特征,从教育引导、实践养成、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制度保障、组织建设等方面,细化完善23项具体举措,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助于指引不同社会成员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

坚持守正创新,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树立鲜明标杆。就“守正”而言,《纲要》全面继承了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与观点,包括党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和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等。就“创新”而言,《纲要》充分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民道德建设重要论述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全方位拓展道德建设的范畴和外延,涵盖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生态文明、制度保障等诸多内容,并专辟一章强调网络道德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实现多方面的开拓创新与转型升级,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形势变化、社会变迁的深刻认识,赋予了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鲜活内容,展现了极强的实践性和创新性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沿海地区的地域优势,广泛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各类活动,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在提升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纲要》的出台,是推动新时代广西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再出发的动员令。只有以高度自觉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开展,才能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以理想信念为灯,照亮砥砺奋进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之火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撑,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坚实基础。一方面,通过广泛开展以革命文化、革命精神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挖掘和运用百色起义、龙州起义、湘江战役等红色文化精神,用好用活广西丰富的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中汲取道德滋养,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另一方面,通过支持创作更多富有感染力、引导力、影响力的文艺作品,把当代社会的主流展示好,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反映好,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凝聚正能量,让理想信念的明灯照亮建功新时代的奋进之路。

以核心价值观为魂,筑牢道德建设之基。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全体人民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具有强大的引导力、感召力、凝聚力。一方面,积极选树宣传“八桂楷模”“广西工匠”“见义勇为标兵”等先进模范,以生动的典型实例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培育,进而把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道德建设各方面、各领域、全过程,让修品德、讲道德、守公德、扬美德在八桂大地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广泛开展以“先进模范进高校、进社区、进农村”主题报告会、“道德模范故事会”巡演等活动,以“身边的典型”引导人们树立文明观念、养成良好习惯,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使其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动自觉。

以法治与德治为轮,汇聚国家治理之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既需要激发向善向上的道德力量,更需要彰显惩恶扬善的法治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互相衔接、互为促进的有机统一整体,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线,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协同发展。一方面,通过强化法律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来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充分彰显法治的刚性规范;另一方面,坚持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促进立法、执法、司法更多体现道德要求,夯实法治的道德支撑,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强化准则意识和律己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持续强化道德认同,提升道德认知,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东辽融媒发布

编辑:苏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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