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餐饮服务单位:
为贯彻东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外卖活动。具体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应彻底清理环境卫生,消毒经营场所,检查食品原材料和设备,排查从业人员来源及身体情况。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店面聚餐服务,禁止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就餐。
二、改变供餐方式。餐饮服务单位只能经营外卖、送餐等外售食品行为。保持取餐、送餐零接触,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不允许取餐人员在店内等餐。送餐人员不得进入经营场所,设立外卖“专窗”,或在门口设立外卖“投放点”。
三、强化人员管理。禁止外来人员上岗,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日对所有人员进行晨检,勤洗手、勤消毒,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
四、保证环境卫生。餐饮服务单位对餐厅、台面、地面、门把手、卫生间、周边环境每日进行清洁消毒,消毒要留存记录。保持室内卫生,每日进行通风3-5次。
五、把好原材料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圈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
六、规范操作行为。保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着工作服,避免扎堆聊天。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食物要烧熟煮透。提倡加工热菜,少食凉菜。垃圾及时清理,规范处置。
七、做好餐具消毒。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并将消毒后的餐具存放于保洁柜内。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八、美团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送餐人员的晨检及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外卖小哥无疫情接触史。
九、送餐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十、实行辖区报验。餐饮服务单位需到辖区市场所或通过电话、微信报验,经现场检查符合经营条件的方可经营。未经批准擅自营业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十条的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按辖区监管,咨询电话分别为白泉市场监督管理所:18243730006;渭津(凌云)市场监督管理所:15943796733;建安(足民)市场监督管理所:13089205888;泉太(平岗)市场监督管理所:13943753020;安恕市场监督管理所:13766022099;安石(金州)市场监督管理所:13843792666;云顶市场监督管理所:13604379444;辽河源市场监督管理所:13604379633;餐饮稽查大队:13504378805。
十一、监管人员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确保不能有聚餐问题的发生。发现聚餐问题,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东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