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全体法官干警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法官干警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做一名忠实践行“新时代司法良知”的法院人,东辽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法官教法官”暨“周分享”活动。

行政庭庭长刘懿向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宣讲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主要围绕《解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包括颁布《解释》正式实施的时间、重大目的意义、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环境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宽严相济规则等。

讲解过后,刘懿代表第一党支部,以法官、法官助理要做到“言之有物、心中有数、张弛有度”为题向全体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经验分享。分享中提到,在与当事人沟通、进行调解以及庭审过程中能够准确地表达自己对案件事实的看法,正确运用法律知识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这就是“言之有物”:能够在矛盾比较突出、案件非常复杂的情况下发现疑点,不被假象迷惑,这就是“心中有数”;能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保证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化解来自外界的“负能量”,这就是“张弛有度”,这三点都是“新时代司法良知”的具体体现,希望全体法官、法官助理能够积极践行,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办案能力,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积极的心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法官助理。
通过此次“法官教法官”和“周分享”活动有机融合,进一步激发了全体法官干警和法官助理的学习热情,加深了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对自觉践行“新时代司法良知”精神起到了更好的促进作用,全体法官干警和法官助理纷纷表示,要更加认真负责、细致谨慎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东辽县人民法院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来源:东辽法院
发布: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