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时玉环受东辽县河长制办公室邀请,以“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助力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题,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为全县乡镇、村级河(湖)长授课。
时玉环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运行及取得的成果,以“两法衔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协作等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生动地授课讲解。
2018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与东辽县河长制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致力于东辽河流域保护。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与东辽县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将《意见》落实落细,常态化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工作,协同开展了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同向发力,助力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今后,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为着力点,在保护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中,能动履职,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东辽检察
发布: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