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典型、示范引领,经全面创建、推荐申报、复核评议和实地考评,省公安厅日前决定,命名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等29个派出所为全省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详细名单附后)。
决定指出,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按照“警地融合”“警民融合”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吉林公安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决定要求,被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创佳绩,为全省公安派出所做好榜样,向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迈进,为公安事业再立新功。广大公安派出所要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标杆,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推进“一二三四”吉林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战略,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东辽县公安局金州派出所,榜上有名!

(部分截图)
来源:东辽政法
发布: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