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东辽县人民法院、东辽县林业局深入林地恢复现场,实地踏查李某破坏林地恢复情况。现场看到新补植的小树苗迎风挺立,焕发出生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以恢复性司法助推“惩罚+修复”生态保护机制落实落细,被破坏的林地正在得到修复,取得生态保护实效。

刑事与公益诉讼相衔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2023年,李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自己承包的林地内滥伐林木,其中幼树5700余株、成树1700余株,造成林地破坏和森林资源损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刑事检察官与公益诉讼检察官共同对李某释法说理,其表示愿意以补种树木的方式承担修复责任,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刑事办案检察官向法院提出对其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征求林业专家意见,确定恢复林地补种标准及承担的费用
针对该案林地植被被破坏的实际情况,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征求林业部门专家意见,专家提出可通过补种的方式恢复林地生态的意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勘查,根据林地、林木破坏情况,对林地、林木破坏程度、补植树木的数量、树种、补种标准及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了勘验和核算,出具专家意见,为检察机关提出诉求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提供依据。

与法院会商,诉请以交纳生态修复保证金方式保障履行
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需要责任人在法院作出判处刑罚后履行,但实践中存在责任人在其被判处刑罚后不履行或履行不达标的情况。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以生态修复费用作为生态修复保证金,以保障责任人履行修复义务。该诉讼请求经与法院会商,东辽县人民法院同意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生态修复保证金是为保障破坏生态环境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而创设的创新举措,对于责任人充分履行修复义务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跟进监督,多方联动,确保林地按期保质保量恢复完成
春季是植树的季节,为使林地尽快恢复,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在2024年5月1日前完成树木补种诉讼请求。在此期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要求东辽县林业局加强监管,督促李某补种。近日,经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东辽县人民法院、东辽县林业局实地踏查,林业技术人员认为栽植树种、栽植质量符合造林技术标准,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核查,再一次深入实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将出具验收报告,法院将如数返还李某生态修复保证金。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修复生态为出发点、落脚点,府院联动,多措并举,助推“惩罚+修复”生态保护机制走深走实,形成生态保护合力,让“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以“检护民生”实绩助推生态保护取得实效。
来源:东辽检察
发布: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