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第四个宣传月之际,东辽县人民法院渭津人民法庭法官干警们走进渭津镇中心小学校开展“与光同向 与法同行”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就最近频频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普及了与《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案例寓教于乐地向孩子们讲解了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提醒同学们加强法治意识。同时,围绕什么是违法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校园暴力安全法治观念等内容进行了着重讲解,教育孩子们要善良也要勇敢,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学生们纷纷表示,在自己的校园生活中,对一些校园欺凌现象有所耳闻,通过聆听讲座,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校园生活中,将远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

此次普法宣传,让同学们懂得了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为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打造和谐校园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东辽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努力以法治之光,照亮祖国“花朵”成长之路。
来源:东辽法院
发布: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