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其发展的水平和程度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文明前进的不竭动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指出,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其是在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国内经济运行面临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困难和挑战下,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发挥民生“民心凝聚核、社会稳定器、经济动力点、政治认同源”的重要作用,意义重大。
大力发展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就业是民生之基,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关系着社会稳定的大局。没有充分、稳定的就业作为保障,就无法保障人民的生活、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安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2025年预计将有1222万高校毕业生,他们年轻有知识有想法,正值大有作为的美好时机,保障他们的就业,既是他们发挥所学所长的自身需要,又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现实要求。因此,实施青年就业启航、“宏志助航”等专项计划,为他们创造条件,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他们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他们投身国家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发光发热,贡献他们的聪明才智。同时,出台有利于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加大对青年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和指导,形成衔接校内校外、助力成长成才的服务支撑,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就业。留学回国人员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各级政府要关心支持他们,为他们提供同等享受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服务。
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忠诚精神是国家宝贵财富,他们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岗位上,不怕困难、不怕牺牲,是国家的脊梁。退役以后安置好他们的就业岗位,一方面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尊重,有助于激励和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国防事业,增强人民军队的战斗力;另一方面要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类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个性化培训,提高他们适应社会就业岗位的能力。大力挖掘适应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资源,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就业模式,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围绕国家重点扶持领域创业。
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加强求职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一方面,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开展劳务品牌认定培育,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一体化的农村人口外出务工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开辟新的就业通道;另一方面,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出一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的新业态,开发新赛道、新职业,吸引农民就近就业。尤其是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拉动内需,意义重大。
发展多样化的就业新形态。按照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有关部署,要建设区域性行业性零工市场、功能化便捷化零工驿站等,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一是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提升创业质量。二是优化新就业形态的保障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平台劳动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三是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以产业促民生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起着“五六七八九”的作用,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可见民营经济对保障和改善民生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民营经济是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晴雨表、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测度与比较各地区民生发展的研究成果表明,大凡民营经济发展充分、营商环境优越的地方,居民的就业就好,收入就相对稳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比较强。民营经济发展充分,意味着该地的营商环境优越,吸引外地人口和投资者纷纷来创业投资,进而形成一个累加效应。可以说,民营经济对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起着“开路机”的作用。
民营经济是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催化剂。民生的可持续保障和改善,需要有一大批引领时代潮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作支撑。民营经济大多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家敢于创新,敢闯敢干,是时代的弄潮儿。据有关研究,2021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占比82%,有效发明专利数占比79.9%,在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前10名中,民营企业占据7名,前3名全部为民营企业。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5G等,都是民营企业领衔。民营经济犹如催化剂,带动整个社会形成创新氛围,为民生保障和改善提供源源不断的能力支撑。
民营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因素。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研究发现,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不但居民就业比较充足,民生水平比较高,而且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通常也较高,居民家庭所积累的财富差距相对要小,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间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也比较低。例如,以发展民营经济闻名全国的浙江,藏富于民,地区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小,基尼系数低,反映民生质量的主要指标均领先全国各省区。因此,党中央确定浙江为共同富裕建设示范区。
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民生保障和改善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教育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既承载着个体成长的梦想与希望,又深刻影响着国家的繁荣与强盛。它既是民生之本,关乎每个人的全面发展与幸福生活;又是国计之要,对国家的强盛与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既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性工程,又是一项面向未来的事业,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发展、民族的兴盛衰落,也承载着无数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这一要求就是解决教育发展中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实现学有优教。
病有良医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这就要求一方面实施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等化、一体化,让城乡居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解决看病难、看得好病更难的顽瘴;另一方面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减轻城乡居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解决看病贵、看好病更贵的痼疾。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不仅关注疾病的治疗,还致力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民生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缓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
老有所养、老有善养,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更是中华文明“尊老”优秀传统的永续传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高达29697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已正式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老龄化问题,需加快银发产业、康养产业发展,建设多样化的适老、托老、助老、养老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工作的社会企业,兴办老年大学,兴建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娱乐设施,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享受到更多的民生福祉。
人口问题是重大的国计民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提出“制定促进生育政策”,表明对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重视。我国生育率持续走低,新生儿出生数量持续减少,直接关系到未来劳动力人口的数量,老龄化程度加深、消费需求降低,对民生保障和改善乃至综合国力将带来一系列直接的影响。因此,鼓励生育,必须降低幼育成本、教育成本、住房成本,减轻育龄年轻人的负担;建立生育保障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为育儿女性员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政府部门为育龄夫妇提供相应的产假和阶梯形的生育补贴;将三岁至小学教育阶段的幼儿教育纳入免费义务教育体系,提供免费午餐,真正实现幼有优育;推动社会观念转变,让人们更加尊重家庭和生育;加大对医疗科研事业的投入,提高不孕不育治疗水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民生安全感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随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的增加,基层治理中恶性事件不断出现,直接影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定。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意义重大。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有效举措。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法治精神与先进理念作为实践指南和实施路径,破除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困境,提供高效惠民服务。二是增强调处工作的前瞻性,全力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紧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三是提升普法工作感染力,在全社会普法用法,打造现代化普法多维矩阵,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实现服务质量“从有到优”。四是用“智治”串联基层治理脉络,充分发挥智能化信息化的驱动引领作用,将现代科技转变为惠民利民的“智治大脑”,打通各大民生服务板块,破除旧有业务壁垒,推行“一张报表”,变“要数据”为“查数据”,构建多领域应用、全要素集合、大数据抓取的基层治理“大场景”,打造“小屏幕”惠及“大民生”,推动“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积极开辟各类服务线上窗口,持续打造帮办代办、预约取号等智能服务,实现居民掌上“点单”、网格系统“接单”、部门线上“买单”,各项民生服务“一键通”。
“枫桥经验”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以党建带“群建”,积极发动驻地企业、“五老”乡贤、离退休干部、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采取多样化的治理方式,化解基层出现的矛盾和风险,解答好人民群众的“民生考卷”,提升人民群众的民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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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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