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东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5月6日(星期五)7时至15时在县城区内实行静态管理,东辽县白泉镇城区3个城镇社区在静态管理下,开展全员核酸检测,5月7日(星期六)7时至15时止,除白泉镇城区3个城镇社区外,13个乡镇在静态管理下,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对象为居住在东辽县域内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各复工复产企业单位要就近在属地进行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检测工作单独进行。
二、本轮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在校高三学生在本学校内开展核酸检测;各乡镇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即将返校学生及同居住人员就近参加5月7日本乡镇全员核酸检测;白泉镇城镇社区居住的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即将返校学生及同居住人员不参加5月6日全员核酸检测,于5月7日就近在白泉镇医院、县疾控中心、站前广场、溪水广场4个采样点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全县初中三年级学生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
三、请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的时间,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安排,按照工作人员的通知和引导,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手机(吉祥码),分村组、分楼栋、分单元、分时段、小批量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四、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由流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所在社区(村)的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水电气暖等保供抢险应急人员、下沉机关干部、公安干警、交通卡口执勤人员、社区(村)志愿者,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本单位的统一安排,集中进行采样或就地就近到社区(村)的采样点接受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六、在采样过程中,请出示吉祥码或身份证。没有智能手机的,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纸条。没有智能手机和身份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亲属码”,并一同前往采样点进行扫码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儿童,可由家长陪同并随身携带户口本,工作人员将帮助完成相关准备。
七、在采样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等候,相互之间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扎堆聚集和交头接耳。采样台前排队第二位的要与采样台保持三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传染。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好口罩,马上返回家中,不要在检测现场逗留观望,更不允许擅自转往他处。不到静态管理解除时间,一律不准私自外出。
八、核酸检测期间,所有小区(村)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商超、药店等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止营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一律居家办公。除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核酸检测、民生保障、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及其他值班值守人员等岗位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通行证》之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擅自出行。不服从管理擅自强行出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本次采样将同步向居民下发《全员核酸检测采样证明》(以下简称《采样证明》),并作为解除静态管理之后的通行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的,不予发放《采样证明》,严格禁止出入小区(村)。凡是没有《采样证明》擅自出行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请勿在接种疫苗48小时之内进行核酸检测。48小时之内接种过疫苗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或村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采样前30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
十一、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朋友,请暂时不要前往采样点,要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及时就近前往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十二、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检测或干扰破坏检测秩序,谎报、瞒报、伪造核酸检测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凡因不报备或未参加核酸检测而造成疫情传播等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凡因未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疫情被居家隔离或集中管控的,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十三、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可在24小时之后到吉事办小程序中查询检测结果。没有智能手机的用户,凡在采样后24小时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不再出具纸质报告。
十四、在核酸检测期间,有紧急求医需求的居民,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十五、如遇到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则延迟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凡是发现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所有居民均可向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附后)。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
十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将组成巡查检查小组,对全员核酸检测期间的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天候巡查检查,对违反静态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小区管控等防疫措施,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凝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齐心协力、和衷共济,共同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守护好我们幸福美丽的家园。感谢广大城乡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
东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101245
东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5日
东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苏悦明